欢迎来到天津建鑫侦探公司官方网站!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谁来提供
发布时间:2026-01-19 19:19:42
  |  
阅读量:0
字号:
A+ A- A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谁来提供

一、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谁来提供

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例如原告主张被告欠款,就需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外,法院也可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二、民事诉讼中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是啥

在民事诉讼中,医疗费用赔偿遵循“赔偿实际损失”原则。依据《民法典》等规定,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医疗费涵盖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当事人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费用。 器官

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需注意,若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三、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有以下情形: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在此期间,因继承人态度不明,诉讼无法继续。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无法以自己行为参与诉讼,需等法定代理人确定。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该法人或组织在终止状态下,权利义务承受人不明确时,诉讼要中止。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如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病等无法克服的情况。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谁来提供是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部分举证责任。而且在一些侵权案件里,由侵权行为的实施者来证明自己无过错等情况也并不罕见。你是否在民事诉讼证据提供方面存在疑问呢?比如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提供某项特定证据,或者对对方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不清晰。若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民事诉讼证据提供相关事宜。